六十路垂乳熟年交尾,日韩伦人妻无码,丰满的少妇愉情hd高清果冻传媒,午夜成人片毛片东方影库

首頁 / 認證服務 / 認證規(guī)則

認證規(guī)則

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規(guī)則

來源: 中認國際    時間: 2025-09-02

1 適用范圍

本認證規(guī)則適用于深圳中認國際認證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ZRIC) 實施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以下簡稱:SOMS)認證,滿足第三方認證制度要求,作為提供認證服務的規(guī)范。必要時,在認證合同中補充相關的技術要求。

本認證規(guī)則在認證雙方簽訂合同時予以確認和采用。

2 認證模式

ZRIC 首先對受審核方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進行初次審核,經過評定,確認是否批準認證;通過認證之后,在認證證書的有效期內對獲證客戶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進行監(jiān)督,確認是否持續(xù)滿足認證要求。

3 認證依據(jù)

GB/T 42765-2023 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上述標準更新時,使用更新版本。

4 認證過程流程圖

認證申請方→受理申請→文件審核→現(xiàn)場審核(一、二階段)→認證決定→頒發(fā)證書→證后監(jiān)督→再認證


5 認證申請的基本條件

a) 認證申請方應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可以承擔法律責任;

b) 受審核方可以是申請認證方,也可以是申請認證方的一部分或是其下屬單位,但該部分或下屬單位必須具有行政管理職能,能夠按照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要求獨立運行;

c) 申請認證范圍應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

d) 受審核方建立了文件化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現(xiàn)場認證前已正式運行了 3個月,已完成了內審和管理評審;

e) 受審核方承諾遵守國家、行業(yè)和地方的有關SOMS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標準和其他要求;

f) 受審核方應承諾始終遵守認證的有關規(guī)定,承諾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guī)定承擔與認證有關的相關法律責任;

g) 受審核方應承諾獲得中認國際保安服務管理體系(SOMS)認證后,按規(guī)定使用證書和標志,按合同支付認證費用,按規(guī)定接受監(jiān)督。

6 認證申請和認證策劃

6.1 認證申請

認證申請方應使用ZRIC制定的統(tǒng)一認證申請書,并按照要求全面填寫有關信息。

應提供如下資料(適用時):

(1)認證申請書,包括申請組織的生產經營或服務活動等情況的說明。

(2)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等)的復印件。若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覆蓋多場所活動,應附每個場所的法律地位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適用時)。

(3)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覆蓋的活動所涉及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行政許可證明、資質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等的復印件。

(4)多場所活動、活動分包情況。

(5)保安服務管理體系手冊及必要的程序文件。

(6)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覆蓋的范圍。

(7)保安服務管理體系已有效運行3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

(8)其他與認證審核有關的必要文件。

依據(jù)認證申請方的需求、受審核方及其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信息、人力資源等對認證申請方的申請進行評審,簽訂合同。

6.2 認證策劃

6.2.1 審核時間

6.2.1.1 為確保認證審核的完整有效,應以附錄 A 所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為基礎,根據(jù)申請組織 CSM 覆蓋的活動范圍、特性、過程復雜程度、認證要求和員工人數(shù)等情況,核算并擬定完成審核工作需要的時間。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減少審核時間,但減少的時間不得超過附錄A所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的 30%。

6.2.1.2 整個審核時間中,現(xiàn)場審核時間不應少于80%。

6.2.2 審核組

中認國際(ZRIC)應當根據(jù) CSM 的覆蓋的范圍選擇具備相關能力的審核員組成審核組。審核組中的審核員應承擔審核責任。審核組中的審核人員為經CCAA注冊的EMS和OHSMS的正式審核員,且經 ZRIC 針對CSM 知識培訓考試合格。

6.2.3 審核方案策劃

a) 中認國際(ZRIC)進行 CSM 審核時,應當針對每一認證客戶建立認證周期內的審核方案,初次認證的審核方案應當包括兩階段初次審核、認證決定之后的監(jiān)督審核和第三年在認證到期前進行的再認證審核。

b) 初次認證后的第一次監(jiān)督審核應當在認證決定日起 12 個月內進行。此后,監(jiān)督審核應當至少每個日歷年(應進行再認證的年份除外)進行一次,且兩次監(jiān)督審核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 15個月。

c) 中認國際(ZRIC)應當基于風險的方法進行審核方案策劃,審核方案的確定和任何后續(xù)調整應考慮客戶的規(guī)模,其管理體系和過程的范圍、復雜程度和風險大小,以及經過證實的管理體系有效性水平和以前審核的結果。

6.3 審核計劃

6.3.1 在按照審核方案確定保安服務管理體系審核后,應建立相應的審核計劃,并明確審核內容。

6.3.2 審核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審核目的、審核準則、審核范圍、現(xiàn)場審核的日期、時間安排和場所、審核組成員及審核任務安排。

6.3.3 審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規(guī)定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安全方針和目標是否可行;

(2)體系文件是否覆蓋了所有與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相關的過程,各文件之間的接口是否清楚;

(3)企業(yè)結構能否滿足保安服務管理體系運行的需要,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是否明確;

(4)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要素的選擇是否合理;

(5)規(guī)定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記錄是否能起到見證作用;

(6)所有員工是否養(yǎng)成了按體系文件或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要求的行為習慣。

6.3.4 通常情況下,初次認證審核、監(jiān)督審核和再認證審核應在申請組織申請認證的范圍涉及到的各個場所現(xiàn)場進行。如果認證組織包含在多個場所進行相同或相近的活動,且這些場所都處于該申請組織授權和控制下,中認國際(ZRIC)可以在審核中對這些場所進行抽樣,但應制定合理的抽樣方案以確保對各場所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正確審核。如果不同場所的活動存在根本不同、或不同場所存在可能對保安服務管理體系安全產生顯著影響的區(qū)域性因素,則不能采用抽樣審核的方法,應當逐一到各現(xiàn)場進行審核。

6.3.5 為使現(xiàn)場審核活動能夠觀察到保安服務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現(xiàn)場審核應安排在認證范圍覆蓋的范圍內正常運行時進行。

6.3.6 在審核活動開始前,審核組應將書面審核計劃交申請組織確認。如需要臨時調整審核計劃,應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實施。

7 認證實施

7.1 認證準則

認證準則包括受審核方所適用的方針、程序、SOMS 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受審核方 SOMS 管理體系文件、合同要求或其它要求。

7.2 認證實施

7.2.1 初次審核

初次認證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

7.2.1.1 第一階段審核

7.2.1.1.1 第一階段審核的目的:確定受審核方是否已按 3 要求建立及運作了SOMS 管理體系,是否為二階段審核做好了準備,現(xiàn)場進一步確認擬認證范圍的合理性,確定第二階段審核的關注點。

第一階段審核包括文件評審和現(xiàn)場審核:

a) 了解受審核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收集關于受審核方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范圍、過程和場所的必要信息,收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遵守情況及相關的風險,內審、管理評審等;

b) 審核客戶理解和實施標準要求的情況,特別是對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風險、目標、績效或重要因素、過程和運行的全面策劃情況進行確認。

將第一階段審核發(fā)現(xiàn)形成文件,并告知受審核方,包括任何引起關注的、在第二階段審核中可能被判定為不符合的問題。

7.2.1.1.2 在下列情況,第一階段審核可以不在申請組織現(xiàn)場進行:

a) 申請組織持有有效的ZRIC認證的其他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通過對其文件和資料的審查可以達到第一階段審核的目的和要求。

b) 中認國際(ZRIC)有充足的理由證明申請組織的生產經營或服務的技術特征明顯、過程簡單,通過對其提交文件和資料的審查可以達到第一階段審核目的和要求。

除以上情況之外,第一階段審核應在申請組織的生產經營或服務現(xiàn)場進行,未在申請組織的生產經營或服務現(xiàn)場進行的應提交《一階段非現(xiàn)場確認文件》。

7.2.1.1.3 第一階段審核和第二階段審核應安排適宜的間隔時間,使申請組織有時間解決第一階段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一、二階段審核間隔時間不應超過6個月,否則應重新安排第一階段審核。

7.2.1.2 第二階段審核

第二階段審核的目的是受審核方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實施情況,審核組通過收集客觀證據(jù),評價受審核方 SOMS 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認證準則,運行是否有效。

第二階段審核應覆蓋受審核方 SOMS 管理體系擬認證范圍內的所有部門、活動、 產品和服務,覆蓋 SOMS 管理體系標準的所有條款。特別是法律法規(guī)的符合性、SOMS 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SOMS 管理手段與工具的使用情況、SOMS 運行效果及所取得的績效等。

7.2.1.3 現(xiàn)場審核活動實施

審核組在現(xiàn)場認證前與受審核方溝通,確認審核安排,說明首末次會議議程。

審核組按照審核計劃中日程安排實施審核,通過查閱受審核方的文件和記錄、與活動/服務的崗位人員面談/座談、觀察服務形成過程和活動等適當方法,抽樣收集并驗證有關的信息,形成審核發(fā)現(xiàn),確認不符合情況。

在審核過程中,審核組及時與受審核方溝通,通報審核進程,確認審核證據(jù),解決分歧。當審核發(fā)現(xiàn)表明不能達到審核目的時,應說明理由,商定后續(xù)措施。如果需要改變認證目的和范圍或終止審核時,應經雙方同意后實施。

審核組長在現(xiàn)場審核結束前,與受審核方溝通現(xiàn)場審核的信息,請受審核方對不符合報告進行確認,并商定對不符合的后續(xù)措施的安排,確認審核結論,編制審核報告并于現(xiàn)場審核結束前或結束后按照商定的時間提交受審核方。

7.2.1.4 審核報告

7.2.1.4.1 審核組應對審核活動形成書面審核報告,由審核組組長簽字。審核報告應準確、簡明和清晰地描述審核活動的主要內容,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組織的名稱和地址。

(2)審核的申請組織活動范圍和場所。

(3)審核組組長、審核組成員及其個人注冊信息。

(4)審核活動的實施日期和地點。

(5)敘述從 4.3 條列明的程序及各項要求的審核工作情況,其中:對 4.3.3.6 條的各項審核要求應逐項就審核證據(jù)、審核發(fā)現(xiàn)和審核結論進行詳細描述;對目標實現(xiàn)情況的評價,應同時敘述審核方法。

(6)識別出的不符合項。不符合項的表述,應基于客觀證據(jù)和審核依據(jù),用寫實的方法準確、具體、清晰描述,易于被申請組織理解。不得用概念化的、不確定的、含糊的語言表述不符合項。

(7)審核組對是否通過認證的意見建議。

7.2.1.4.2 審核報告應隨附必要的用于證明相關事實的證據(jù)或記錄,包括文字或照片攝像等音像資料。

7.2.1.4.3 中認國際(ZRIC)應將審核報告提交申請組織,并保留簽收或提交的證據(jù)。

7.2.1.4.4 對終止審核的項目,審核組應將已開展的工作情況形成報告,認證機構應將此報告及終止審核的原因提交給申請組織,并保留簽收或提交的證據(jù)。

7.2.1.5 不符合項的糾正和糾正措施及其結果的驗證

7.2.1.5.1 對審核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項,中認國際(ZRIC)應要求申請組織分析原因,并要求申請組織在規(guī)定期限內采取措施進行糾正。

7.2.1.5.2 中認國際(ZRIC)應對申請組織所采取的糾正和糾正措施及其結果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7.2.1.6 認證決定

7.2.1.6.1 中認國際(ZRIC)應該在對審核報告、不符合項的糾正和糾正措施及其結果以及其他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基礎上,作出認證決定。

7.2.1.6.2 認證決定人員為中認國際(ZRIC)管理控制下的人員,并不得為審核組成員。

7.2.1.6.3 認證機構在作出認證決定前應確認如下情形:

(1)審核報告符合本規(guī)則第 4.4 條要求,能夠滿足作出認證決定所需要的信息。

(2)反映以下問題的不符合項,中認國際(ZRIC)已評審、接受并驗證了糾正和糾正措施及其結果的有效性。

未能滿足保安服務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

制定的目標不可測量、或測量方法不明確。

對實現(xiàn)目標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點的監(jiān)視和測量未有效運行,或者對這些關鍵點的報告或評審記錄不完整或無效。

在持續(xù)履行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

(3)中認國際(ZRIC)對其他不符合項已評審,并接受了申請組織計劃采取的糾正措施。

7.2.1.6.4 在滿足 4.6.3 條要求的基礎上,中認國際(ZRIC)有充分的客觀證據(jù)證明申請組織滿足下列要求的,評定該申請組織符合認證要求,向其頒發(fā)認證證書。

(1)申請組織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符合標準要求。

(2)認證范圍覆蓋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范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3)申請組織按照認證合同規(guī)定履行了相關義務。

7.2.1.6.5 申請組織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的,評定該申請組織不符合認證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組織并說明其未通過認證的原因。

7.2.1.6.6 中認國際(ZRIC)在頒發(fā)認證證書后,應當在 30 個工作日內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將相關信息報送國家認監(jiān)委。國家認監(jiān)委在其網站(www.cnca.gov.cn)開設專欄向社會公開各認證機構上報的認證證書等信息。

7.2.1.6.7 中認國際(ZRIC)不得將申請組織是否獲得認證與參與認證審核的審核員及其他人員的薪酬掛鉤。

7.2.2 監(jiān)督活動

7.2.2.1 監(jiān)督審核的頻次

在證書有效期內,須對獲證組織實施監(jiān)督審核,作為最低要求,在初次認證決定后12個月內應進行一次監(jiān)督審核。此后,每次監(jiān)督審核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5個月。在達到監(jiān)督審核期限而有證據(jù)表明獲證組織暫不具備實施監(jiān)督審核的條件時,可以適當延長監(jiān)督審核期限,但最長間隔不能超過 15 個月。

若發(fā)生下述情況將安排特殊審核或與獲證組織商定提前安排監(jiān)督審核:

a) 獲證組織對 SOMS 管理體系進行了重大更改或發(fā)生影響 SOMS 績效的重大事故時;

b) 有足夠信息表明獲證組織發(fā)生了組織機構、生產條件、產品變更等影響到其認證基礎的更改;

c) 獲證組織的 SOMS 影響出現(xiàn)嚴重問題或用戶提出投訴未得到處理時;

d) 其他需要考慮的情況。

7.2.2.2 獲證后監(jiān)督審核的內容

獲證后監(jiān)督審核的內容至少包括對以下方面的審查:

a)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b) 對上次審核中確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c) 投訴的處理;

d) SOMS 管理體系在實現(xiàn)目標方面的有效性;

e) 為持續(xù)改進而策劃的活動的進展;

f) 持續(xù)的運作控制;

g) 績效;

h) 任何情況的變更 (如機構、職責、文件、區(qū)域、活動、產品、服務等) 以及變更對體系運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影響 ;

i) 證書的使用和 (或) 任何其他對認證資格的引用。 獲證組織應保存全部投訴記錄,需要時提供認證機構。

ZRIC根據(jù)以上信息對獲證組織 SOMS 管理體系進行審核,確認其是否持續(xù)滿足認證要求。

7.2.3 再認證

SOMS 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有效期為 3 年,獲證組織在證書有效期滿前至少三個月,提出再認證申請。再認證的目的是驗證作為一個整體組織 SOMS 管理體系全面的持續(xù)符合性和有效性,以及認證范圍的持續(xù)相關性和適宜性。

再認證至少應確保:

a) 整個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包括內部和外部情況變更后其體系整體上的有效性) ,以及認證范圍的持續(xù)相關性和適宜性;

b) 經證實的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改進;

c) 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運行是否促進了組織方針和目標的實現(xiàn);

d) 再認證不符合關閉應在原證書有效期前完成。

在對獲證組織日常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獲證組織的出現(xiàn)嚴重影響 SOMS 管理體系運作和活動、產品和服務有重大變更時,或對獲證組織的投訴分析和其他信息表明獲證組織不再滿足認證要求時,將安排特殊審核或與獲證組織商定提前安排再認證。

當管理體系、獲證組織或管理體系的運作環(huán)境 (如法律的變更) 有重大變更時,再認證活動可能需要有第一階段審核。

8 批準、保持、擴大、縮小、暫停、恢復和撤消的條件和程序

8.1 批準認證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8.1.1 批準認證資格的條件

a) 評審申請方的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b) 受審核方建立和實施的 SOMS 管理體系符合 3 要求

c) 審核組提出了推薦認證注冊的認證結論;

d) 受審核方申請的認證范圍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

e) 國家或地方或行業(yè)有要求時,受審核方申請認證范圍內的組織單元、產品、服務及其過程和活動已滿足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f) 審核證據(jù)表明受審核方管理評審和內部審核的安排已實施、有效且得到保持,并已進行了一次覆蓋 SOMS 管理體系所有要求的完整內部審核;

g) 審核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在規(guī)定期限內已經采取糾正/糾正措施或制定了糾正/糾正措施計劃;

h) 認證申請方已與 ZRIC 簽署認證合同,承諾始終遵守認證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照認證合同規(guī)定繳納認證費用。

對于以下不符合,ZRIC 將評審、接受并證實了糾正和糾正措施的有效性后方可批準認證:

a) 未能滿足管理體系標準的一項或多項要求;

b) 使相關方對受審核方管理體系實現(xiàn)預期結果的能力產生重大懷疑的情況。

對于任何其他不符合,ZRIC 將評審并接受受審核方采取的糾正和糾正措施的計劃方可批準認證。

8.1.2 批準認證的程序 批準認證的程序為:

a) 滿足 8.1.1 批準認證資格的條件,經 ZRIC 審定,認為認證申請方在認證范圍內已滿足批準認證資格的條件,同意批準認證、簽發(fā)認證證書/標志;

b) ZRIC 向認證申請方頒發(fā)認證證書/標志。

8.2 保持認證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8.2.1 保持認證資格的條件

a) 獲證組織的法律地位、資質持續(xù)符合國家的最新要求,并且認證范圍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

b) 獲證組織的 SOMS 管理體系持續(xù)符合要求;

c) 獲證組織持續(xù)遵守認證有關的規(guī)定,包括變更的規(guī)定;

d) 獲證組織 SOMS 管理體系覆蓋區(qū)域的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e) 獲證組織在認證范圍內的組織單元、產品、服務及其過程和活動持續(xù)滿足適用的最新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如發(fā)生不滿足時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f) 獲證組織于獲證期間在認證范圍內未發(fā)生重大事故;

g) 獲證組織在獲證期間未發(fā)生誤用認證證書/標志,如有發(fā)生能及時有效地采取糾正和糾正措施,并將誤用產生的影響降至最少程度;

h) 獲證組織對顧客或相關方的重大投訴和關切能及時有效地處理;

i) 管理評審、內審的時間間隔不超過 12 個月;

j) 按時接受監(jiān)督審核;

k) 獲證組織能按照 ZRIC 要求向 ZRIC 通報 SOMS 管理體系和重要過程變更等信息;

l) 獲證組織履行與 ZRIC 簽署認證合同中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并按照認證合同規(guī)定繳納認證費用。

8.2.2 保持認證資格的程序

a) 滿足 8.2.1 保持認證資格的條件,監(jiān)督審核后經 ZRIC 審核組長確認后,認為獲證組織在認證范圍內能持續(xù)滿足保持認證資格的條件,同意保持認證資格;

b) 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內如有認證要求變更,獲證組織接受認證要求變更,并經 ZRIC 驗證在認證范圍內管理體系滿足變更的要求。

8.3 擴大認證范圍的條件和程序

8.3.1 擴大認證范圍的條件

a) 獲證組織保持認證資格有效。

b) 國家或地方或行業(yè)有要求時,獲證組織在擴大認證范圍內具有規(guī)定的資質;

c) 獲證組織申請擴大認證范圍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

d) 獲證組織的 SOMS 管理體系覆蓋申請擴大的認證范圍;

e) 國家或地方或行業(yè)有要求時,獲證組織在申請擴大認證范圍內的組織單元、服務及其過程和活動已滿足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f) 獲證組織按照規(guī)定繳納補充認證費用。

8.3.2 擴大認證范圍的程序

a) 獲證組織向 ZRIC 正式提交擴大認證范圍的申請和相關附件;

b) 滿足 8.3.1 擴大認證范圍的條件,經 ZRIC 審核,認為獲證組織在申請擴大認證范圍內已滿足批準認證資格的條件,同意批準擴大認證范圍,簽署換發(fā)認證證書/標志或附件,作廢原認證證書,但認證證書的注冊號和有效期保持不變。

8.4 縮小認證范圍的條件和程序

8.4.1 縮小認證范圍的條件

a) 獲證組織的認證范圍內部分服務范圍、區(qū)域等不再繼續(xù)符合認證標準/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附加要求;

b) 獲證組織不愿再繼續(xù)保持認證范圍內的部分產品服務范圍、區(qū)域等認證資格。

8.4.2 縮小認證范圍的程序

a) 獲證組織向 ZRIC 正式提交縮小認證范圍的申請;或 ZRIC 審核部提出縮小獲證組織認證范圍的建議,并提供理由和證據(jù);或 ZRIC 的認證決定意見也可作為認證范圍縮小的信息來源和理由,此時應取得獲證組織的同意;

b) ZRIC 審定,認為獲證組織在申請縮小認證范圍不會對仍保持的認證范圍產生影響,同意批準縮小認證范圍,收回原認證證書,總經理簽署換發(fā)認證證書或附件,但認證證書的注冊號和有效期保持不變;

c) 需要時,獲證組織與 ZRIC 修訂認證合同。

8.5 變更認證信息的條件和程序

8.5.1 變更認證信息的條件和分類

8.5.1.1 變更認證信息的條件

在認證證書/標志有效期內,獲證客戶因信息發(fā)生變更,導致與認證證書信息不一致時,應予以更新。

8.5.1.2 變更認證信息的分類:

a) 獲證客戶名稱、住所變更;

b) 認證地址變更;

c) 地名、郵編變更;

d) 企業(yè)人數(shù)變更,證書編號變更;

e) 證書范圍中的產品、服務、活動的變更。

8.5.2 變更認證信息的程序

8.5.2.1 認證信息的變更需提交的資料

8.5.2.1.1 獲證客戶名稱、住所變更應提交的資料

a) 獲證客戶的書面變更申請;

b) 獲證客戶是企業(yè)的,提供市場監(jiān)督部門的變更核準證明及變更后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其他性質的獲證客戶提供允許其設立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

c) 對于因改制、企業(yè)重組引起的名稱變更,獲證客戶不能獲得名稱變更核準證明時,應提交組織以原名稱和現(xiàn)名稱名義的更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和原名稱注銷證明;并需因管理體系發(fā)生重大變更接受 ZRIC 的一次監(jiān)督審核;

d) 有行政許可、資質等要求的獲證客戶,還應提供按新名稱變更后的有關文件。

8.5.2.1.2 認證地址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

a) 獲證客戶的書面變更申請;

b) 有行政許可、資質等要求的獲證客戶,還應提供按新地址變更后的法規(guī)要求的有關文件 (必要時,包括環(huán)評、環(huán)保驗收,安評、安全驗收等證據(jù)材料)。

8.5.2.1.3 地名、郵編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

a) 獲證客戶的書面變更申請;

b) 當?shù)卣南嚓P證明;

c) 對有行政許可、資質等要求的獲證客戶,還應提供按新地址變更后的有關文件。

8.5.2.1.4 企業(yè)增加人數(shù),證書編號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

獲證客戶提出企業(yè)增加人數(shù)時,需提交變更企業(yè)人數(shù)和證書編號的書面申請。

8.5.2.1.5 證書范圍中的產品、服務、活動的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

a) 獲證客戶的書面變更申請;

b) 對有行政許可、資質等要求的認證范圍,還應提供相應文件復印件。

8.5.2.2 認證信息變更的辦理流程

a) 獲證客戶根據(jù) 6 要求向 ZRIC 正式提交滿足要求的申請和相關文件資料;

b) 需要時,獲證客戶應接受 ZRIC 的審核;

c) ZRIC 審定,認為獲證客戶滿足認證信息變更的條件,同意批準認證信息變更;

d) ZRIC 收回原認證證書,換發(fā)認證證書/標志或附件,認證證書/標志的有效期保持不變。

8.6 暫停認證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8.6.1 暫停認證資格的條件

a) 獲證組織的法律地位、資質不再符合國家的最新要求,或認證范圍已不在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但仍有可能在短期內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

b) 獲證組織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接受監(jiān)督審核的;

c) 獲證組織在監(jiān)督審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采取糾正/糾正措施或措施無效的;

d) 獲證組織的 SOMS 管理體系發(fā)生重大變更,不能持續(xù)符合認證標準/規(guī)范性文件要求的;

e) 獲證組織未按照認證要求的變更作出相應調整,或調整不滿足變更要求的;

f) 獲證組織于獲證期間在認證范圍內發(fā)生重大事故,尚未查明原因和采取補救措施的;

g) 獲證組織在獲證期間發(fā)生誤用認證證書/標志,尚未能及時有效地采取糾正和糾正措施,以將產生的影響降至最少程度的;

h) 獲證組織對顧客或相關方的重大投訴未有效地處理的;

i) 獲證組織未履行與 ZRIC 簽署認證合同中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并對保持認證資格產生重大影響的,或未按照認證合同規(guī)定繳納認證費用的;

j) 獲證組織與 ZRIC 雙方同意在一定時間內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范圍的認證資格的情況;

k) 其他需要暫停認證資格的。

8.6.2 暫停認證資格的程序

a) ZRIC 客戶服務部提出對獲證組織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范圍內認證資格的建議,并提供理由和證據(jù);

b) 必要時, ZRIC 審核管理部門與獲證組織溝通,核實證據(jù);

c) ZRIC 審定,認為獲證組織在認證范圍內全部或部分不再持續(xù)滿足認證要求,但仍然有可能在短期內采取糾正措施的,同意批準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范圍的認證資格,并確定暫停期限,最長暫停期限為六個月。

8.7 恢復認證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8.7.1 恢復認證資格的條件

組織已針對暫停認證資格的原因采取了有效的糾正措施,產生原因已經消除,恢復符合相關的認證要求,同時已證實在暫停期內沒有使用引用認證資格,如廣告宣傳和使用標志。

8.7.2 恢復認證資格的程序

a) 在確定的認證資格暫停限期結束前,根據(jù)暫停原因,組織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 ZRIC 客戶服務部提出恢復認證資格的申請,并附相關糾正措施和有效性驗證材料;

b) ZRIC 審定,確認組織在暫停認證資格的認證范圍內已恢復符合相關的認證要求,作出同意恢復認證資格的審定結論。

8.8 撤消認證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8.8.1 撤消認證資格的條件

a) 獲證組織的法律地位、資質不再符合國家的最新要求,或認證范圍已不在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地位文件和資質規(guī)定的范圍內,并在短期內無法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

b) 獲證組織在認證范圍內的 SOMS 管理體系發(fā)生重大變更,未向 ZRIC 通報,并在短期內無法滿足認證要求的;

c) 獲證組織體制變更后原 SOMS 管理體系已不再適宜的;

d) 獲證組織在認證范圍內的組織單元、產品、服務及其過程和活動嚴重不能滿足適用的最新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在短期內無法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無效的;

e) 獲證組織于獲證期間在認證范圍內發(fā)生重大事故;

f) 獲證組織在獲證期間發(fā)生大量誤用認證證書/標志,并未能及時有效地采取糾正和糾正措施,造成嚴重影響的;

g) 獲證組織對顧客或相關方的重大投訴不做處理的;

h) 獲證組織單方面宣布不履行與ZRIC 簽署認證合同中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的,或拖繳認證費用,并催繳無效的;

i) 獲證組織因換發(fā)新政而撤銷舊證書的;

j) 獲證組織轉讓認證證書的;

k) 獲證組織被暫停認證資格后,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或未申請恢復認證資格的;

l) 獲證組織自愿申請撤銷認證資格的;

m) 其他需要撤銷認證資格的情況。

8.8.2 撤消認證資格的程序

a) ZRIC 核實與審定,確認組織在認證范圍內的管理體系不再滿足認證要求,作出同意撤銷認證資格的審定結論;

b) ZRIC 收回認證證書/標志,通知組織不得再使用認證證書/標志。

9 認證證書/標志管理

9.1 認證證書應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獲證組織名稱、注冊地址,如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同, 還應注明經營地址。若認證的合規(guī)管理體系覆蓋多場所,應表述認證所覆蓋的所有場所的名稱和地址信息(臨時場所除外);

b) 獲證組織的合規(guī)管理體系所覆蓋的產品、活動、服務的范圍;

c) 認證依據(jù)的標準、技術要求;

d) 發(fā)證日期和有效期;

注:當證書失效一段時間時,認證機構在滿足下列條件時,可以在證書上保留原始的認證日期:

- 清晰標示了當前認證周期的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

- 把上一認證周期截止時間連同再認證審核的時間一起標示。

e) 證書編號(或唯一的識別代碼);

f) 中認國際(ZRIC)名稱、地址和認證標志;

g) 證書查詢方式。ZRIC除在本機構網站(http://www.izkflxy.cn)查詢外,還應當在證書上注明:本證書信息可在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cx.cnca.cn)上查詢,以便于社會監(jiān)督。

9.2 認證證書/標志有效期最長為 3 年。

9.3 中認國際(ZRIC)建立證書信息披露制度。除向申請組織、認證監(jiān)管部門等執(zhí)法監(jiān)管部門提供認證證書/標志信息外,還應當根據(jù)社會相關方的請求向其提供證書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

10 信息通報

獲證組織應建立向 ZRIC 通報最新信息的程序,并及時通報顧客的重大投訴、強制性 SOMS 審計的結果及組織變更的各種信息等。

變更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法律地位、經營狀況、組織狀態(tài)或所有權; 組織和管理層 (如關鍵的管理、決策或技術人員);聯(lián)系地址和場所;獲證管理 體系覆蓋的運作范圍;SOMS 管理體系和重要過程的重大變更。

11 認證要求變更

認證要求變更時,ZRIC 及時將認證要求變更的文件發(fā)給所有相關的獲證組織。

ZRIC 根據(jù)認證要求變更的性質和內容,采取適當方式對獲證組織實施變更后的認證要求有效性的驗證,如文件審查、現(xiàn)場補充審核。

ZRIC 最終根據(jù)以上步驟確認認證要求變更后獲證組織的證書有效性。

12 保密

ZRIC 承諾為認證客戶保密(提前告知認證客戶的需公開信息除外)。對認證客戶的保密信息如需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時,應將擬提供的信息提前通知認證客戶 (法律限制除外)。

如有證據(jù)表明, ZRIC 因對于接觸到受審核方的商業(yè)、技術秘密,應泄露給第三者 (法律規(guī)定除外)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3 申訴/投訴、爭議及處理

獲證組織對認證決定有異議時,中認國際(ZRIC)應接受獲證組織申訴并且及時進行處理,在 30 日內將處理結果形成書面通知送交獲證組織。

書面通知應當告知獲證組織,若認為中認國際(ZRIC)未遵守認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規(guī)則并導致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可以直接向所在地認證監(jiān)管部門或國家認監(jiān)委投訴,也可以向相關認可機構投訴。

14 費用

認證費用按照中認國際認證審核收費標準收取。

15 公告

對獲得認證、暫停、恢復或撤銷的認證客戶,中認國際(ZRIC)在http://www.izkflxy.cn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程序將相關信息報送到CNCA認證認可業(yè)務信息統(tǒng)一上報平臺系統(tǒng)。

16 附則

本方案由深圳中認國際認證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17 附錄

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認證審核時間要求

有效人數(shù)

審核時間

階段+第 階段

(天)

監(jiān)督審核時間(天)

再認證審核時間天)

1-65

2

1

1.5

66~175

3

1

2

176~425

4

1.5

2.5

426~2425

5

2

3.5

2426-10700

6

2.5

4

>10700

7

2.5

4.5

注:1.有效人數(shù),包括認證范圍內涉及的所有全職人員,原則上以組織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所附名冊等信息為準。

2.對非固定人員(包括季節(jié)性人員、臨時人員和分包商人員)和兼職人員的有效人數(shù)核定,可根據(jù)其實際工作小時數(shù)予以適當減少或換算成等效的全職人員數(shù)。

附件:保安服務管理體系證書樣版